济南关于办理2009年卫生中、初级资格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30 共1页

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2009年度全国卫生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合格证书(护士资格证除外)已经打印完毕,请各报名单位及考生2009年12月22日至30日到济南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明湖西路西首,市卫生局旧址一楼104房间)办理有关事宜。具体安排如下:

  办理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及上级主管部门公章的《专业资格登记表》(见附件,B5型纸张打印)。

  2、提供一寸、两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各一张(一寸照片贴在登记表上,两寸照片贴在证书上)。

  3、集体单位办理时请提供单位介绍信和通过人员的花名册。

  4、个人办理时请提供准考证、成绩单和身份证。

  办理手续结束后,统一安排盖章,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专业资格登记表》

  济南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09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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