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珠海市2014年上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31 共1页

各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遵义医学院第五附属(珠海)医院,各医疗卫生协会、学会:
2014年上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经过珠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科组评审、批准通过,在珠海继续医学教育(CME)项目申报系统网页予以公布(http://zhscme.wsglw.net/admin/login.aspx),各单位、广大卫生技术人员可通过珠海CME网查询。为进一步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保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质量,特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珠海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均在珠海CME网上公布,并将授予市级Ⅱ类学分,网上未公布项目不授予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请各单位告知广大卫生技术人员珠海CME查询网页,供其自行选择相关专业学习,并做好政策咨询,为参加学习者提供必要的方便、支持。
二、项目具体举办时间、地点以各主办单位通知为准。举办流程按照《珠海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流程》(附件1)要求进行。
三、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采用IC卡记录学分,参会者需在参加项目时刷IC卡记录学分,未使用IC卡现场刷卡、手工录入或纸质学分无效。
四、经珠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公布的2014年市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请见附件5,未经批准公布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授予市级Ⅱ类学分。
五、各项目主办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管理,严格按照《广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实施办法》(粤继医教〔2007〕10号)《珠海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和《珠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实施办法》(珠卫〔2011〕235号)规定,按时按质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得随意更改主办单位、项目编号、名称、学时和所授学分。
六、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每年将对我市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进行评估、检查和督导,请各单位认真负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管理。
 
附件:1.珠海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流程
2.异地在珠海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3.国家/省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
4.国家/省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教材使用情况简介表
5.珠海市2014年市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汇总表
 
 
珠海市卫生局
2013年12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唐健熹,2128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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