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药士考试报名条件(专业代码:001)

发布时间:2014-12-29 共1页

  报名参加药士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参加药士资格考试取得药学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院校毕业的学历或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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