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 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第15章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1.初榨油(品目15.07~15.15)
初榨油是指仅靠重力、压力、离心力等机械力将油和固体物质分离所得到的油(吸收过滤法、分馏法及其他物理或化学方法制取的油除外)。对压榨的固定植物油而言,不论是液体还是固体,如果只经过倾析、离心分离或过滤加工,都应视为初榨油。通过萃取法所制得的油,如果颜色、气味、味道与压榨油无异,也可视为初榨油。
2.变性的油、脂及其分离品
这是指加入了变性剂,例如加入了石油、松节油、甲苯等物质,所得到的不能供人食用的油、脂及其分离品。
3.固定油、脂(品目15.07~15.15)
固定油、脂是指不会挥发的油,具有不易被蒸馏、不会被过热蒸气带走(但会被分解及皂化)等特征。如品目15.07~15.15的豆油、花生油、棉子油、蓖麻油、桐油等都是固定油。
4.低芥子酸油菜子油(子目1514.11及1514.12)
这是指按重量计芥子酸含量低于2%的固定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