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报关员复习资料监管和报关要点

发布时间:2012-07-20 共1页



  监管和报关要点

  1、专库专用、不得转租、转借他人经营,不得下设分库。

  2、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定期报送主管海关。

  3、储存期限为6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延长不得超过6个月。

  4、出口监管仓库的货物是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批准并办理相应手续,不得挪作它用

  5、储存期间发生损毁,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仓库应向海关缴纳灭失货物的税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可以进行流通性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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