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报关员复习资料出口监管仓库概述

发布时间:2012-07-20 共1页



  出口监管仓库概述

  1、含义:

  经过海关批准设立,对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的货物进行存储、保税货物配送、提供流通性增值服务的海关专用监管仓库。

  分:出口配送型仓库、国内结转型仓库

  出口配送型仓库:指存储以实际离境为目的的出口货物的仓库。

  国内结转型仓库:指存储用于国内结转的出口货物的仓库。

  2、存放货物的范围:(容易出多选题的考点)

  (1)一般贸易出口货物

  (2)加工贸易出口货物

  (3)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转入的出口货物

  (4)其他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的货物

  (5)出口配送型仓库可以存放为拼装出口货物而进口的货物

  不得存放的货物,参见教材P130

  3、出口监管仓库的设立

  (1)申请设立的条件:

  ①具有企业法人的资格

  ②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和仓储经营权

  ③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④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的能力

  ⑤具有专门存储货物的场所,“出口配送型”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国内结转型仓库

  不低于1000平方米。

  (2)申请设立和审批

  应当向仓库所在地主管海关提交书面申请,海关受理、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做出准予设立的决定,并出具批准文件。

  (3)验收和运营

  获得批准之日起,1年内向海关申请验收,要符合的条件。

  验收合格,经直属海关注册登记并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监管仓库注册登记证书”投入运营。证书的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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