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报关员复习资料税款追征和补征

发布时间:2012-07-20 共1页



  税款追征和补征

  退补税是指海关短征和纳税人短缴和漏缴的税款,由海关照章进行追征和补征的行为。

  (一)追征和补征的范围(重要考点)

  1、进出口货物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

  2、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

  3、海关监管货物在海关监管期内因故改变用途按照规定需要补征税款的

  (二)追征和补征的期限和要求

  1、进出口货物完税后,由于海关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少征和或者漏征税款,海关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1年内,向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补征。

  2、因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海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

  (三)追征和补征的税款的凭证:“海关专用缴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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