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员复习资料:制成品一般估价方法

发布时间:2012-07-20 共1页



  加工贸易进口料件或者其制成品一般估价方法:

  (1)进口时需征税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以该料件申报进口时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2)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者其他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内销时,以料件原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3)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或者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内销时,以接受内销申报的同时或者大约同时进口的与料件相同或者类似的货物的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4)加工企业内销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或者副产品,以海关审查确定的内销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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