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报关员复习资料海关稽查制度(三)

发布时间:2012-07-20 共1页



  2009年报关员复习资料海关稽查制度(三)

  (三)稽查制度的实施

  1.实施程序

  海关稽查的实施由下列环节组成:

  (1) 稽查通知

  海关实施稽查3日前,应当将“稽查通知书”送达被稽查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或者指定的代表人。

  (2)稽查实施

  应当组成稽查组,其成员不少于2人。

  (3)稽查报告与稽查结论(时间要掌握)

  2.海关实施稽查时可以行使的职权

  海关对有关情况查明或者取证后,应当当即解除封存。

  1.海关实施稽查时被稽查人的义务

  (四)海关稽查的处理(理解掌握)

  参见教材385页

  (五)海关稽查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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