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0 共1页
出口货物报关单(白色一般贸易) 出口货物报关单(粉红色进料加工专用) 出口货物报关单(浅色黄色出口退税专用) 出口货物报关单(浅蓝外商投资企业专用) 出口货物报关单(浅绿色来料加工、补偿贸易专用)
1�p 出口口岸�s 货物经海关放行出境的最后一个关境口岸的名称。
2�p 经营单位�s 填明对外签订或执行出口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的全称。
3�p 指运港(站)�s 货物预定最后到达的港口�p城市的全称。
4�p 合同(协议)号�s 填具本报单货物的合同号码�o包括年份�p字轨�p编号及附件号码。
5�p 贸易方式�s 目前使用白色《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出口的货物�o一般有以下几种贸易方式�o可视具体情况选择填报。 一般贸易�r国家间�p国际组织无偿援助和赠送的物资�r边境小额贸易�r对外承包工程货物�r租赁贸易�r易 货贸易�r出料加工贸易�r其他贸易。
6�p 运抵国(地)�s 出口货物直接运抵的国家(地区)或在运输中转国(地)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的情况下的最后指运国 (地区)名称。 7�p 消费国别�s 货物实际消费的国家(地区)名称。不能确定实际消费国的�o以预知的最后运往国为准�o如售予甲国而运 往乙国的�o填具乙国的名称。对成交条件订明为选择港的�o以第一个选择港所在国填具。 8�p 收货单位�s 填具境外最终收货商的名称及所在地。可依据出口合同�p发票填写。
9�p 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s 填具运载货物通过国境的运输工具名称。根据不同的运输方式�o分别填写船只名称及号码�o汽车车牌号码 及火车的车次�r对于空运或邮运的只填“空运”或“邮运”字样。
10�p装货单或运单号�s 填具货物的装货单号或运单号。
11�p收结汇方式�s 填具实际收结汇的方式。
12�p起运地点�s 填具货物的发货单位所在地名称。
13�p海关统计商品编号�s 填具货物在《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中所对应的号别。
14�p货名�p规格及货号�s 填具货物的全称�p规格�p型号�p品质�p等级。如货物及规格不止一种时�o应逐项填具。
15�p标记唛码�s填具货物的标记唛码。如有地点名称的�o也应一并填写。
16�p件数及包装种类�s 填具货物的总件数。可从提单上查悉。包装种类指袋�p箱�p捆�p包�p桶等�o如有多种包装的�o应份别填明 件数。
17�p数量�s 货物的实际数量和数量单位�o如台�p只�p个�p打等。 如果合同规定的数量单位与《海关统计商品目录》所规定的计量单位不同�o或者《海关统计商品目录》规 定有第二数量单位的�o都要在折算后按《海关统计商品目录》规定的数量单位填具。整套机械分批出口时�o 应在本栏加注“分批装运”字样。
18�p毛量�s 货物的全部重量。如货物不止一项时�o应逐项填报。
19�p净重�s 货物扣除外包装后的自然净重。
20�p成交价格�s 合同规定的货物的成交单价�p总价和价格条件。如离岸价格�p到岸价格等等。要在此栏注明币别。如果价 格条件为CIF�pC&F或包括佣金�p折扣时�o在计算成交总价时�o应份别扣除运费�p保险费�p佣金�p折扣等 费用�o并填具FOB成交总价。
21�p集装箱号�s 如果是集装箱运输�o应将集装箱数量及每个集装箱的号码一并填具。
22�p随附单据�s 随报关单向海关递交的有关单据的名称及份数。
23�p申报单位�s 报关单位的全称�p报关员的姓名�p报关员证号码�p联络电话号码�p申报单位的邮政编码等一并在此栏填具�o 并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