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报关员考试海关稽查制度复习资料二

发布时间:2012-07-20 共1页



  二、海关稽查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海关稽查的对象

  1、海关稽查的企业、单位(重要考点)

  2、海关稽查的进出口活动(重要考点)

  (二)海关稽查的方式(重点)

  包括:常规稽查、专项稽查、验证稽查

  (三)对企业帐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规范性要求(了解)

  1、帐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真实性

  2、帐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保管

  3、帐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报送

  (四)稽查制度的实施(重要考点)

  1、海关稽查实施程序

  (1)稽查通知:海关实施稽查3日前,应当将“稽查通知书”送达被稽查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或者指定的代表人。

  (2)稽查实施:应当组成稽查组,其成员不少于2人。

  (3)稽查报告与稽查结论(时间要掌握)

  稽查报关报送海关前,应征求被稽查人的意见。被稽查人应当自受到报告之日起7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海关。海关应当自受到稽查报告之日起30日内,作出海关稽查结论。

  2、海关实施稽查时可以行使的职权(熟悉)

  3、海关实施稽查时被稽查人的义务(熟悉)

  (五)海关稽查对发现问题的处理(熟悉)

  (六)与海关稽查相关的法律责任(重要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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