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拱北:报关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和部分网上热点问题的集中答复

发布时间:2012-07-20 共1页

一、       10月10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海关”网页之“报关员资格考试”栏目,凭本人的注册名称、注册密码登录个人信息管理系统,打印自己的准考证副证(不需要加盖海关钢印),准考证副证上有考点学校的详细地址。

 

请各位考生根据本人准考证副证上的考试地点,前往正确地点考试。建议考生可以提前到考试地点熟悉一下学校位置(准考证副证上有考点学校的详细地址),以免到时耽误考试。 

 

二、       经过海关现场确认审核过的报名才有副证。若确实已经海关现场确认审核通过,考生现在又找不到副证,很大可能是使用了错误的注册名称登陆造成的(个别考生曾多次注册,而只有向海关申请现场确认审核通过时使用的那个注册名称才是有效的),请使用正确的注册名称和密码登陆。

 

三、       考生注册后,遗忘本人注册名称、密码的,可按以下两种方式查询:(1)回答密码提示问题;(2)以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和联系电话为密码查询必要条件,3项缺一不可,其中联系电话是考生在注册时填写的;如果注册时填写了两个联系电话,则输入任意一个即可。

 

四、       海关不组织考前培训,也不授权或者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类型的考前辅导班。

 

五、       11月4日,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主证、准考证副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是9:30-12:30。考试全部采用客观性试题,以闭卷笔试方式进行,考试试卷和答题卡均以简体中文字印刷;考试时限为180分钟,不分场次。考生应试时,应当使用2B铅笔将选定的试题答案填涂在答题卡对应位置上;未按规定填涂的,后果自负。

 

六、       考生除了考试工具书(海关出版社出版的《进出口商品名称及编码》)外,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电子产品以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按规定不得携带计算器

 

七、       鉴于我国已经根据2007年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对进出口税则进行了相应转换并对部分税则税目进行了调整,要求考生统一使用中国海关出版社2007年版《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应试。注意书中不得有除印刷内容以外的任何文字、标记。若非2007年版本,可以使用,若由此影响考试成绩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       考试实行统一机读阅卷、核分。海关总署核定并公布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各直属海关公布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到时考生可登录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报关员资格考试不存在补考问题。

 

九、       如果身份证件遗失,可以提交由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或其他有同等效力的身份证明文件(必须包含本人照片及公安机关行政公章)。户口簿、港澳通行证、驾驶执照等不是有效身份证件。

 

十、       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是海关发布考试公告、通告、动态及其他考试相关信息,提供网上报名及成绩查询业务的唯一官方网站。除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外,海关总署未授权或者委托其他任何互联网站发布考试公告、纲及考试相关信息,或者开展考试报名及成绩查询业务。

  请考生随时关注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相关政策法规”、“海关总署考试公告”、“考试最新动态”和“各考区最新考试公告”等栏目,获取官方考试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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