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报关员考试暂准进出境期限一览表

发布时间:2012-07-20 共1页

暂准进出境期限一览表

事 项 期 限
暂准进出境货物进出境期限 自进境或者出境之日起6个月。超过6个月的,可以向海关申请延期。延期最多不超过3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使用ATA单证册报关的货物暂时进出境期限 自货物进境或出境之日起6个月。超过6个月的,可以向海关申请延期。延期最多不超过3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进出境展览品的暂准进出境期限 自展览品进境或出境之日起6个月。超过6个月的,可以向海关申请延期。延期最多不超过3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过境货物的过境期限 6个月。因特殊原因,可以向海关申请延期,最长可延期3个月。
进出境修理货物在境内外维修的期限 自进境或出境之日起6个月,可以申请延长,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出料加工货物的境外加工期限 自货物运出境之日起6个月。经海关批准可以延期,延长的期限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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