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0 共1页
14、我国实行退还出口关税的措施,其目的主要是帮助出口企业降低成本,增加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里,鼓励出口创汇。
15、因为来料加工进口的料件和加工的成品所有权属外商,外商有权在我境内直接提取加工的成品。
16、目前海关对加工贸易保税货物监管有两种模式:一种是联网监管模式,另一种是常规监管模式。准予联网监管的企业多是在出口加工区内的企业。
17、加工贸易的经营企业(对外签约企业)委托另一关区的生产企业加工,再由经营企业组织出口,其需要在经营企业所在地海关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18、外商与我国某加工企业签定来料加工装配合同后,需在我国境内购买供加工成品用的部分原料。根据有关规定,凡属出口货物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均应申请出口许可证。
19、受灾的保税货物由有关部门出具受灾证明,海关根据受灾情况处理核销。
20、加工贸易保税原材料、零配件不能存在保税仓库内。
21、某保税仓库进口仓库管理用计算机,堆放货物的货架及搬运货物的叉车,按规定,进口这些物资可予以免税。
22、特定减免税是指经海关的一事一议批准的对进口货物特殊的减免税制度。
23、减免税货物进境报关前要办理减免税申请手续,报关时持减免税证明办理减免税,放行后,在海关监管期限内,未经海关许可不得改变用途和随意处置。
24、外商投资企业享受特定减免税优惠进口的机器设备自进口之日起超过5年的,可向海关申请解除监管。
25、《进出口货物免税证明》有效期为6个月实行“一批一证”制度。填制报关单时要将《进出口货物免税证明》上的12位长编号填在报关单“备案号”栏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