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0 共1页
问题标题:从日本进来的木制品样品(木质包装)需要什么资料
问题内容:您好,我想从日本进口几件带木制包装的木制品样品,日本厂商说只能提供非针叶木质包装声明,请问可以进到中国来吗?如果不可以 日本那边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需要什么资料?非常感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进口商应先自行根据商品信息和进出口税则的规定确定一个合适的HS编码后方可查询监管条件。进口货物申报时,除提交进口报关单和报关委托书外,还应提交如下单证:(1)合同;(2)发票;(3)装箱单;(4)载货单(舱单);(5)提(运)单;(6)进口许可证件、监管证件;(7)加工贸易货物,需提供加工贸易手册; (8)减免税货物,需提供《征免税证明》;(9)海关出具的有约束力的单证或文书:预归类决定书、公式定价合同海关备案表、责令办理海关手续通知书等;(10)其他海关要求出具的进口单证。鉴于你司未提供详细情况,请参阅上述内容提交资料。如有未竟事宜,请致电0532-82955522咨询或直接咨询进境地海关进口科青岛海关总机0532-82955112转进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