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关于出口到澳洲的明胶类产品应质量问题申请退货的咨询

发布时间:2012-07-20 共1页

问题标题:关于出口到澳洲的明胶类产品应质量问题申请退货的咨询

问题内容:您好,我是一位来自澳洲GMP药厂的质检。本公司长年向成都某明胶(Gelatin)公司采购大批的明胶(猪/牛的皮/骨制得)。最近他们有一批明胶的货物被我们检测出水分超标100% (我们的项目规定是不得超过10%的水分,因为水分过高的明胶直接反映货物的生产质量问题,以及容易滋养霉菌) 所以向对方公司提出退货的要求。他们也同意,但是一直以中国海关不接受我们的第三方实验报告的签发单位不具备中国海关申报资格为由,不肯真正接受我们的退货。根据我们和对方客服的沟通下,令我方费解事项主要为如下几项 1.由于体制区别,澳洲不存在所谓的也就是说类似于澳大利亚国家质监局检测中心之类的机构, 存在澳洲国家计量局-National Measurement Institute (http://www.measurement.gov.au/Pages/default.aspx), 但是他们只是一个测算和设立实验项目的机构,可以做水分报告,但是不等同于澳洲国家质检局(澳洲不存在国家质量检测总局,一般向我们药品是TGA在管理,进出口由AQIS)所以根本找不到一个类似中国国家质监检测中心这种名称的机构。一般如AQIS澳洲出入境验检疫局是采取实验室提名,或者向澳洲药监局TGA采用的是实验室执照认证签发形式来确定相关实验室的。所以我们可能没有办法在澳洲境内找到一个实验室可以出具有国家质监检测中心字样的分析单。 2.我们的第三方实验室是实力可(Silliker)集团在澳洲悉尼的分部,Silliker公司在1967年建立,在全世界16个国家设有45个实验室机构,在微生物和食品检验检测上具有相当的国际声誉,同时此实验室是AQIS澳洲出入境验检疫局所提名的实验室,也是澳洲药监局TGA认证的,更是澳洲试验管理全国联合会NATA认可的实验室单位(澳洲国家认可的实验室单位)。此实验室具有相当高的认证背景,作为一个国际同时也是澳洲国家级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报告,却被我们供应商以中国海关不接受为由拒绝我们就产品质量问题的合理退货申请,这令人很费解。 3.如果真的一定要澳洲实验室报告上出具“国家”二字,那澳洲国家计量局NMI的出具的分析报告是否具有中国海关申退资格了呢?实际是货物水分超标,作为一个TGA认证GMP,我们的生产上不可以使用这批几吨的明胶,我们公司会承担相当重大的损失,所以我们务必想向中国海关确认清楚,就澳洲向中国因为质量问题申请退货,中国海关对分析单出具实验室单位,还有流程上到底有何要求。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简要回答:退运货物是指原进出口货物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延误交货或其他原因退运出、进境的货物。按照具体合同确定监管方式,属于退运的,应按照“退运货物”申报,提供一般进口单据申报。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复运进境的原出口货物免予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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