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关:驻外领馆自带车辆解除监管

发布时间:2012-07-20 共1页

问题标题:驻外领馆自带车辆解除监管

问题内容:你好!我(外交部的)09年驻外期满回国自带的车辆,当时监管期为6年,听说现在改为3年了。可有此事?若有,是否意味着解除监管后,车辆的过户/转让就不必补税了。谢谢!盼复!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www.

答:您好,根据2005年海关总署第41号公告的规定,馆员离任回国进境的免税自用车辆属于海关监管车辆,监管期限为自海关放行之日起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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