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商检机构或其他检验机构依照本法的规定实施检验和办理检验鉴定业务,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收取费用。
第四十条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
报检员考试相关信息链接:
2008年报检员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90分
2009年报检员考试网上远程辅导招生简章
2009报检员考试辅导 将由国内著名专家覃珍珍主讲
2008年报检员资格考试成绩查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