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进口电池产品的相关规定
1、从2001年1月1日起,规定进出口电池产品汞含量由检验检疫机构实施强制检验。
2、进出口电池产品实行备案和汞含量年度专项检测制度。
3、进口电池产品的收货人或者代理人在报检时应提供《进出口电池产品备案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