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海口地区(含原琼山)2005年度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为685元,按照海南省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局将从7月1日开始,将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由1468元调高到1685元。同时将社会保险费的最低缴费基数调为1011元(1685元的60%),最高缴费基数调为5055元(1685元的300%)。
据介绍,跟去年的相比,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和费率都有变化。去年,这些人可以按最低缴费基数缴费,缴费比例分为26%、18%和11%三种,由缴费人选择;从今年1月1日起,国家规定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统一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统一为20%。
按照新的缴费基数和费率计算,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所缴纳的费用将有所增加,假如一个灵活就业人员去年参照最低的缴费基数880.8元缴费,按26%计算,每个月需要缴纳229元;按新的缴费基数1685元和20%的费率计算 ,每个月需缴纳337元,每个月将增加108元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