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龄失业人员就业给社保补贴

发布时间:2011-10-22 共1页

  日前,记者从北辰区劳动保障局获悉,该区从今年7月开始,对大龄失业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据了解,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城镇登记的失业人员,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者;且原单位参加了失业保险;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在个人缴费窗口接续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社会保险;实现了灵活就业。补贴标准:按照本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规定费率(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为3%),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以本市最低缴费基数、医疗保险以个人缴费规定基数计算的缴费部分补贴三分之一;属于零就业家庭、享受低保家庭和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补贴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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