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知识
简答题
1、我国对社会保障作出权威性界定,是在什么时候?是怎样界定的?
我国对社会保障作出权威性界定,是在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界定了社会保障的范围,即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
2、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目标是什么?
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统一、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国家社会保障体系成熟的标志。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明确提出:"要加快形成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这是对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总体目标的高度概括。
3、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修正案,特别增加了关于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其增加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4、什么是社会保险?其主要内容是什么?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保障劳动者在年老、患病、生育、伤残、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一时找不到工作中断劳动,本人和家属失去生活来源,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从上述定义来看,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5、社会保险具有具有那些特征?
社会保险具有普遍性、强制性、互济性和非营利的特征。
6、社会保险制度有什么作用?
答:社会保险制度通过实行有保障的货币支付,发挥如下的具体作用:(1)保护退出劳动领域的劳动者的正当权益,维护劳动力再生产的正常运行:(2)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3)促进安全生产和劳动力合理流动:(4)实现社会安定。
7、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应遵循哪些原则?
一是保险水平与生产力相适应的原则。
二是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三是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的原则。
四是广泛覆盖、互助共济的原则。
五是政事分开的原则。
六是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原则。
8、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改革的目标是基本建立起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适用于城镇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个体劳动者的,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有别,制度规范,统一管理的,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系。
9、社会保险的待遇水平根据什么原则确定?
答:社会保险的待遇水平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社会保险只保障基本生活。
10、社会保险为什么是强制性的?
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险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的法律规范。因此,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
(2)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的行为具有法定强制力。
(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在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承担自身应尽的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劳动行政部门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有权利进行行政处罚。
11、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享有哪些权利,应承担哪些义务?
职工享有的权利是:(1)依法领取社会保险金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在发生社会保险的风险责任时职工有权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足额的支付社会保险金及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2)职工有权查询与本人有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并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自己的缴费保密;(3)职工有权就与本人有关的社会保险争议提起仲裁、复议或诉讼请求,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4)职工有权对社会保险公司和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职工应履行的义务是: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程序和所需的手续领取社会保险金,并接受劳动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
12、倘若发生社会保险争议,当事人应当怎样处理?
社会保险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范围,适用于劳动争议处理的法律规定。
(1)协商解决。社会保险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争取协商解决。
(2)申请仲裁。当事人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在社会保险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