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会保险费与费率
(一)社会保险费的概念
社会保险费:是社会保险机构通过各种渠道筹集的用于社会保险事业开支的费用。
从总体上来说,社会保险费来源于整个社会,但由于社会是由个人、企事业单位和政府三个层次构成,因此,社会保险实际上由劳动者个人、企事业单位和政府三方面负担。
(二)社会保险费的特点
(1)保费与给付不成比例。
(2)成本估计不易确定。
(3)风险分类较粗略。
(4)保险费负担较轻。
(三)社会保险费的分担方式
(1)雇主与被保险人共同负担。
(2)政府与被保险人共同负担。
(3)雇主与政府共同负担。
(4)雇主、政府与被保险人共同分担。
(5)被保险人全部负担。
(6)雇主全部负担。
(7)政府全部负担。
(四)影响社会保险费分担比例的因素
(1)保险险种的性质。
(2)雇员、雇主和政府三方各自负担保险费的能力。
(3)国家的社会保险政策。
(五)社会保险费的确定方式
社会保险费的确定方式一般来说有两种:比例保险费制和均等保险费制。
(1)比例保险费制: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薪收入为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比作为保险费率,从而确定应交的保险费的方法。在比例保险费制中,由于各种规定和限制不同,通常分为固定比例制、等级比例制和累积比例制三种方式。
(2)均等保险费制:又称为同一保险费率制,是不论被保险人或雇主的收入多少,一律计收同等的保险费的方法。
(六)社会保险费率
(1)社会保险费率:是社会保险单位在一定时期计算和收取保险费的比率。它通常用百分数(%)或千分数(‰)来表示。社会保险费率通常分为综合保险费率和分类保险费率。
(2)综合保险费率:是将两种以上的保险项目综合在一起,根据某一基数(如工薪总额)计算出来的总保险费率,然后,再按总的保险费率在政府、雇主和雇员之间分别承担比例。
(3)分类保险费率:是根据保险险种的性质、特征或其他因素分别计算的费率。该费率适用于具有特殊风险的险种,如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