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保险公司利用保险中介机构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的行为,保监会今天专门发布通知,要求各保监局将检查触角延伸至涉案保险公司,在查清套取资金去向和用途的同时,对涉案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按照一致标准一并处理。
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称,近年来各保监局在查处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机构虚开发票非法套取资金行为方面做了量工作,取得初步成效。考|试/从查处的典型案例看,保险公司利用保险中介机构虚开发票的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主要是因为保险公司可通过该行为达到套取资金等不法目的,保险中介机构也可以通过虚开发票收取好处。
为进一步从源头上遏制虚开发票行为,通知要求各保监局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防止因不同处室承担对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的检查任务而影响检查工作的整体效率。对因虚开发票受到行政处罚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还将在行业内通报,以强化相互监督。此外, 保监局在上报保监会审批的保险公司或中介机构因虚开中介发票的处罚事项请示中,要将涉及违法违规对方的处理情况一并说明,对违法违规对方不予或减轻处罚的要说明理由。
对于具体的处罚方式,上述负责人称:“要区分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所应承担的责任,避免处罚不相称、考|试/治标不治本的现象发生。构成犯罪的,应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等单位,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