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导游服务而言,导游是指为他人引路并作讲解,帮助旅游者参观游览的接待工作;就导游人员而言,导游是指为旅游者在旅行游览活动中提供向导、讲解任务和生活服务的人员。
★2、旅游的特点:
(1)旅游需求趋向多样化; (2)旅游活动趋向立体化;(3)旅游方式趋向个性化;(4)旅游者趋向成熟化;(5)旅游服务趋向优质化; (6)旅游业竞争趋向全面化。
★3、导游员是指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4、我国导游人员的分类:
(1)按业务范围划分,可分为海外领队、全程陪同导游员、地方导游员和景区(点)导游员;
(2)按职业性质划分,可分为专职导游员和兼职导游员;(3)按使用语言划分,可分为中文导游员和外语导游员;(4)按技术等级划分,可分为初级导游员、中级导游员、高级导游员和特级导游员。
★5、导游员的基本职责:
(1)根据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的合同或约定,按照接待计划安排和组织旅游者参观、游览;
(2)负责为旅游者导游、讲解,介绍中国(地方)文化和旅游资源;
(3)配合和督促有关单位安排旅游者的交通、食宿等,保护旅游者的人身和财物安全;
(4)耐心解答旅游者的问询,协助处理旅途中遇到的问题;
(5)反映旅游者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安排旅游者会见、座谈等活动。
★6、导游人员的素质:
(1)思想素质:热爱祖国;爱业敬业;品行端正。
(2)文化素质:扎实的史地文化知识;丰富的美学知识;灵活的心理学知识;必要的政策法规知识;多种旅行常识。
(3)心理素质:导游员的性格;导游员的情感;导游员的心理承受力。
(4)能力素质:认识能力(敏锐的观察力;稳定而灵活的注意力;丰富的想象力;良好的记忆力);活动能力(准确自觉的执行政策能力;灵活机动的组织协调能力;顾全大局的交往能力;沉着果断的办事能力);特殊能力(语言才能;指挥和表演才能)。
(5)身体素质。
7、我国导游员资格的获取:
(1)报名条件; (2)考试科目及内容;
(3)教材、命题和考试时间; (4)考前培训;
(5)考试组织和评卷; (6)证书。
★8、导游员培训的必要性:
(1)适应环境的变化和市场竞争的需要;
(2)适应旅游业发展的需要;
(3)加快导游员队伍建设的需要;
(4)适应人才生命周期规律的需要。
★9、导游员培训的内容:
(1)职业道德教育培训; (2)服务理念培训;
(3)服务技能培训; (4)语言技巧培训;
(5)专业基础知识教育。
10、导游员培训的种类:
(1)资格培训; (2)岗前培训;
(3)岗位培训; (4)年审培训。
11、导游工作的性质:
(1)服务性; (2)文化性; (3)社会性;
(4)经济性; (5)涉外性。
★12、导游工作的价值:
(1)导游工作的经济价值:创收外汇,回笼货币;扩大客源,间接创收;因势利导,促销商品;了解市场,获得经验;牵线搭桥,促进交流;科学安排,增收节支。
(2)导游工作的社会价值:传播文化;树立形象;增进交往。
(3)导游工作的政治意义:加强相互了解;增进友谊和平。
★13、导游工作的特点:
(1)独立性强; (2)复杂多变; (3)工作难度高;
(4)关联度高; (5)脑体高度结合。
★14、导游员的职业道德:
(1)热爱祖国,胸怀理想; (2)热爱本岗,敬业乐业;
(3)热情友好,宾客至上; (4)公平守信,诚实善良;
(5)文明礼貌,亲切服务; (6)不卑不亢,一视同仁;
(7)团结协作,顾全大局; (8)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9)钻研业务,提高技能。
15、导游员的服务态度:
(1)接待主动; (2)待客热情;
(3)服务耐心; (4)安排周详。
★16、导游员的行为规范:
(1)忠于祖国,坚持“内外有别”原则;
(2)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执行请示汇报制度;
(3)自觉遵纪守法;来源于 (4)自尊、自爱,不失人格、国格;
(5)注意小节。
★17、导游服务是指导游人员代表被委派的旅行社,接待或陪同旅游者旅行、游览,按照组团合同或约定的内容和标准向其提供的旅游接待服务。
★18、如何提高导游服务质量:
(1)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导游技能;
(2)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
(3)旅行社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质量监督与检查,搞好质量控制,建立健全质量保证系统。
19、旅游者感知的导游服务质量标准(判断导游服务产品质量时的依据):
(1)规范化和技能化; (2)态度和行为;
(3)可靠性和忠诚感; (4)自我改进;
(5)灵活性。
20、导游服务质量考核的内容:
(1)导游员的工作态度; (2)服务技能;
(3)导游知识。
★21、导游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1)计分管理制; (2)年审管理制。
22、旅游者的权利:
(1)旅游自由权; (2)旅游服务自主选择权;
(3)旅游获知权; (4)旅游公平交易权;
(5)依约享受旅游服务权; (6)人身和财物安全权;
(7)医疗、求助权; (8)求偿权和寻求法律救援权。
★23、旅游投诉是指旅游者、海外旅行商、国内旅游经营者为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对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旅游经营者和有关服务单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投诉、请求处理的行为。
24、依照《旅游投诉暂行规定》,旅游投诉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投诉者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旅游者、海外旅行商、国内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
(2)必须有明确的被投诉者、具体的投诉请求和事实根据;(3)属于本规定所列的旅游投诉范围。
★25、地方导游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