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2011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20 共1页

广安市旅游局关于转发《四川省旅游局关于组织2011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市、州旅游局: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63号令)、《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国家旅游局第15号令),我局定于2011年9—12月组织本年度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州旅游局: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63号令)、《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国家旅游局第15号令),我局定于2011年9—12月组织本年度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遵守宪法,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办法依照《国家旅游局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08]174号)执行(见附件1)。

  (二)报考办法

  1.报名方式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