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旅游局关于组织2011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20 共1页

南充市旅游局关于组织2011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县(市、区)旅游局、市属旅游企事业单位: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63号令)、《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国家旅游局第15号令)和《四川省旅游局关于组织2011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川旅发〔2011〕88号)文件要求,定于2011年9­­月-12月组织本年度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资格考试,现就我市组织参加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遵守宪法,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参加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二)报考办法

  1.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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