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0 共1页
一、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旅游职业道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础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4、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
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行退回,复印件留存,并随考生基本信息校对单上交省旅游局。
三、报名范围
全市旅行社从业人员和景区讲解员以及社会报考兼职导游的人员,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四、报名地点
市驻地报考人员到市旅游局报名。各县市报考人员到各县市旅游局报名,由各县市旅游局统一汇总上报市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