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0 共1页
关于开展2012年全市导游人员年审工作的通知
宿旅管〔2012〕1号
各县(区)旅游局,各旅行社: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导游人员理论业务水平,加强导游队伍建设,根据省旅游局《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全省导游员年审工作的通知》(苏旅管〔2011〕378号)文件精神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就2012年全市导游员年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2011年12月31日前持有导游IC卡的导游员,都必须参加年审。
二、年审形式
年审以考评为主。结合导游员参加年审培训情况,以及当年从事导游业务情况、扣分情况、接受行政处罚情况、游客反映情况等对导游员进行年度审核并考评。
三、年审培训
导游员必须参加年审培训,凡未参加培训者一律不得通过年审,导游员每年接受年审脱产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56小时,《导游人员年审培训证书》上的合格验印是导游人员向行业管理部门申请年审的依据。
为方便导游员自由安排时间,弥补集中培训的不足,今年我市导游员年审培训分为集中培训和网上培训两个阶段。网上培训内容可在近期登录宿迁旅游网(www.suqiantour.com)学习。
(一)年审报名时间
1月16日—2月29日报名(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专职导游到所在旅行社报名,兼职导游到市、县(区)旅游局报名。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年审培训前交齐):
1.《江苏省导游人员年审培训证书》;
2.导游IC卡;
3.首次参加培训的导游另交:近期1寸彩色红底照片1张(照片后请写清姓名、所在单位)。
(三)集中培训安排
(四)年审培训费用
培训教材费和年审培训证书费照实收取,培训免费。
四、年审结果
为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年审和不予通过年审三种。对于暂缓通过年审的导游,须通过市旅游局组织的培训和整改后,方可重新上岗。对于不予通过年审的导游,通过网络或媒体进行公告,本年度内不得上岗,且任何旅行社不得聘用。
五、年审要求
各县(区)旅游局、各旅行社要高度重视导游人才培训和储备工作,认真组织好导游年审报名工作、培训及考试组织工作,督促导游人员准时、认真参加培训及考试。各旅行社必须组织本社所有专、兼职导游参加本次年审培训,不得遗漏。
六、联系方式
市旅游局咨询电话:84338610,传真:84338599,地址:市人防大厦801室(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联系人:盛情。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