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2011年度持证导游人员年审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20 共1页

娄旅外侨〔2011〕106号 签发人:康艳华

  关于做好2011年度持证导游人员年审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旅游局,各旅行社、各持证导游人员: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3号)和《关于做好2011年度持证导游人员年审的通知》(湘旅办〔2011〕141号)精神,为提升我市持证导游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服务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11年度持证导游人员年审培训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1年12月31日前挂靠在我市导服中心或旅行社的持证导游人员。请各旅行社做好组织工作,同时请导游人员相互转告,在娄底旅游网(www.gotold.cn)查阅通知,将已获知通知的导游人员名单于2012年元月10日前传真到

  0738-8313548,或发电子邮件到623447817@qq.com。

  二、年审培训形式和内容

  2011年度我市持证导游人员年审培训采取网上理论培训和娄底实践培训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网上理论培训:导游人员可在2012年元月1日—3月20日期间,利用计算机网络,随时随地登录湖南持证导游人员年审远程培训平台(http://dy.hnt.gov.cn)进行学习(培训须知见附件)。持证导游人员参加远程培训必须同时达到以下两个条件,成绩方为合格:

  (1)网上培训至少完成56个课时的学习,且各类课程必须达到以下标准(网上培训每节课时间约为25分钟):

  1、必修课:22节

  2、选修课:26节

  3、市州选送课:8节

  (2)导游人员在线作业学习成绩必须达到90分以上。

  (二)娄底实践培训:我市将在2012年2月举办娄底地接实践培训。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年审合格要求

  我市注册持证导游人员办理年审手续要同时达到以下要求:

  1、远程培训成绩合格;

  2、娄底实践培训合格;

  3、2000字以上年度工作体会或旅游实践论文。

  所有的导游人员必须参加网上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合格后,由市旅游外事侨务局统一去省旅游局刷卡。

  四、年审材料

  导游人员进行年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年审考核表。参加远程培训合格的导游人员,可以在培训平台上打印本人本年度年审考核表(表中已注明本人的本次年审培训成绩)。导游人员要如实填写考核表;

  2、本人本年度的工作体会或实践论文;

  3、导游资格证、导游IC卡和身份证原件;

  4、年审培训费。

  五、收费标准

  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导游服务管理中心有关服务收费问题的函》(湘价函〔2010〕176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

  1、导游人员年审培训费:300元/人。

  2、导游人员托管费:挂靠在我市导管中心的导游员收取托管费10元/人*月。即挂靠在市导管中心的持证导游员除了交300元年审培训费外,还要交120元托管费。

  3、对已考取中级导游证的,按有关优惠政策执行。

  六、注意事项

  1、参加年审的导游人员的年审培训费,可到娄底市委市政府新址三号办公楼3312室交;也可在参加娄底实践培训时交,还可汇款到到王叶飞账户:开户行:中国银行娄底市新世纪支行,户名:王叶飞,账号:4563517504091420893,由持卡人代为缴纳,请注意保留汇款凭证。

  2、我市将于2月20日和3月20日左右前往省旅游局统一刷卡。请各参加年审的导游人员适时携带或邮寄2011年度年审考核表、工作体会或实践论文、导游证原件、年审培训费收据(采取汇款方式缴纳年审培训费的需将汇款凭据一起邮寄)交到娄底市委市政府新址三号办公楼3312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0738-8313548

  联系地址:湖南省娄底市湘中大道市委市政府3312室。

  邮编:417000

  联系人:王叶飞(13973875902)

  附:《湖南省持证导游人员远程年审培训须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湖南省持证导游人员远程年审培训须知

  湖南省持证导游员年审培训学习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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