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0 共1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含具有中国公民身份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在温州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遵守旅游职业道德,热心为旅游者服务。
(2)应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或以上学历。香港居民须具有中五毕业及以上学历;澳门居民须具有中六毕业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