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单证员考试辅导:出口押汇期限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押汇期限 
  (1).即期信用证押汇期限根据各个国家的不同而不同,一般情况下的国家期限如下: 
  15天:日本、韩国、港澳、新加坡、马来西亚 
  20天:欧洲、美国、加拿、澳利亚、新西兰 
  25天:西亚各国、中南美洲、非洲 
  30天:其他国家或地区 
  (2).远期信用证承兑后押汇的期限为押汇起息日起至承兑付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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