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民商辅导----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可否公开审理?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不可以。《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