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复习指导实务篇:企业改制(三)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4.债权转股权

  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协议,将债权全部或部分转为股权,债权转股权完成后,债权人成为企业出资人之一。

  实施债权转股权的目的和原则是:

  (1)盘活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加快不良资产的回收,增加资产流动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2)企业减少债务负担,加快实现债权转股权的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转亏为盈;

  (3)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实施债权转股权要与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优化经济结构相结合,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

  企业法律顾问在参与债权转股权工作时应办理的法律事务:

  (1)参与企业债权的确认;

  (2)参与企业债权转股权实施方案的制定;

  (3)就股权设置提出建议;

  (4)起草、审核债权转股权协议,特别注意协议中不能约定股权固定回报、设立监管账户、原企业回购或担保回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股权等条款。

  (5)协助办理召开股东会议、董事会会议以及工商登记有关事务。

  5.企业出售

  企业出售是指将国有小型企业出让给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的行为。

  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出售时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1)企业出售必须获得政府或授权部门的批准。

  (2)要对资产包括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

  (3)起草或审查出售合同,对债权债务的处理做出约定。

  (4)确保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出售方应在申请出售前征求职工对出售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的意见,职工安置方案应经企业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5)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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