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09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4月21日起报名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13号) 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2009年度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发〔2008〕114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09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9年4月21日—5月20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24日 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14:00—16: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25日 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一)法律类和经济类:
  1.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2.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3.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4.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
  5.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7.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工作年限和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年限延长2年。
  (二)非法律类和经济类:
  1.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2.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3.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2年;
  4.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5.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三)免试条件与科目:
  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1.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3.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四)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在办理合格证书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四、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专业、类别、科目代码表
专业 专业 代码 类别 类别 代码 科  目 科目 代码
企 业 法 律 顾 问 01 免试三科类 1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4
01 免试(综合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两科类 2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2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4
02 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两科类 2 企业管理知识 3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4
01 全科类 4 综合法律知识 1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2
企业管理知识 3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4

  五、报名程序和要求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不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摄像报名。应试人员登陆重庆人事人才网(www.cqpa.gov.cn点击主页上“各类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
  (一)提交报考信息。应试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信息。报名时,应试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文件及报名系统中相关帮助文档,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选择参加考试的科目(应试人员通过审核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试人员报名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号)。
  (二)初审报考资格。考试审核部门根据应试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个人资料(姓名、性别、照片、有效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工作年限、学历、毕业时间、电话、职称<由符合免试报考条件的考生提供>、科目、类别),对照报考文件中的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试人员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咨询电话:86868815、86868811、86868821.
  (三)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应试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可及时进行修改,重新接受资格初审。
  (四)网上缴费。应试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4月21日─5月23日)进行网上缴费,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8元。新考生(免试部分科目考生不收取)收取考试成绩档案管理费2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系统中提示的文件“网上支付说明”规定进行。
  (五)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请于10月 17日至10月24日登录重庆人事人才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在考试当天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试人员自负。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办理。应试人员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左右,可登录重庆人事人才网(www.cqpa.gov.cn查询成绩。成绩合格人员点击“人事考试”栏目,查看《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间表》中的办证时间,按《办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须知》的要求及考务文件规定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及工作年限证明(含免试考生),前往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后办理资格证书。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重庆市人事局301室。)
  (七)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相关材料的应试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和办理证书资格,责任由考生承担。
  (八)跨省转考到我市报名的考生,必须携带当地考试管理机构的异地转考手续及成绩证明在考试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转考手续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否则,以往年度考试成绩无效。
  (九)续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上年度考试档案号,上年度已考过的科目不能重复报考。
  六、考场设置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场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七、教材征订
  (一)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出资企业和其他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国有参股公司以及事业单位报考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的考生,纲和指定教材征订由市国资委法规处负责,地址:江北区红石路12号渝富厦,联系电话:67678077、67678078,联系人:李钰。
  (二)其他企业的考生,纲和指定教材的征订由市经委法规处负责。联系电话:63899875、63899850,联系人:李樾。
  八、其它要求
  (一)考试成绩有效期限。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考试成绩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2个及以下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二)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和宣传,积极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工作。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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