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1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报名系统操作程序规定

发布时间:2011-07-10 共1页

  1、符合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本须知后,点击“填写资格审核表”,认真阅读报考协议,完全同意者点击"我同意",然后按照系统的提示依次填写报名信息。
  2、点击“报名“按钮之后系统会再次提醒您确认报考级别科目,如无误点击“提交信息”, 请务必仔细斟酌后再作选择。如需修改请点击“放弃”重新填写。
  3、报考人员可以点击"查询修改报名信息"修改个人基本信息及报考科目,修改后请按“修改完毕”键。
  4、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资格审核表》,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证件照两张。《资格审核表》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并盖章。
  5、持《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下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具备规定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律师资格证书(上述证件均为原件)于2011年5月30日至6月1日北京市财贸干部管理学院(地址:东城区礼士胡同41号;联系电话:67153771)进行资格审核;
  6、资格审核人员会对您的报考信息进行再次核实,确保《资格审核表》上的信息与网上提交的信息一致。如果您在资格审核现场仍需修改报考信息,请您利用资格审核点提供的外网计算机自行修改,并持新表进行资格审核。特别注意:通过资格审核后,您的报考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7、 通过资格审核后考生需将《资格审核表》交给负责资格审核的工作人员。特别注意:《资格审核表》必须交留在资格审核处,否则资格审核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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