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各区人事局、物价局及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事厅、物价局《关于2008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人职管〔2008〕12号)文件精神,经与市物价局商议,现将武汉市组织参加2008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8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2008年9月5日至7日。具体安排为:
9月5日:14:00―16:30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础理论
9月6日: 9:00―11:30 法学基础知识
14:00―16:30 价格政策法规
9月7日: 9:00―11:30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14:00-16:30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铅笔(2B)、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功能)。
二、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66号)规定,掌握考试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7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二)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2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础理论》科目,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价格鉴证案例分析》四个科目的考试。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考试管理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五科实行三年滚动管理,即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考四科实行二年滚动管理,即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四、考试报名
2008年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市统一实行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审查报名资格、现场缴费。
(一)所有考生须在2008年5月5日9:00―14日16:00,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填写报考信息(“考区”栏目选择武汉),上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照片大小在8Kb-10Kb之间)。
(二)首次报考的人员,在网上完整提交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1份,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盖章)后,持有关证件(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等)原件和复印件,经市物价局人事处审查报名资格,市职改办复核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查资格、缴费。
(三)续报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点击老生报考图标,凭档案号通过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1份,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确认并缴费。
(四)审查资格、缴费截止时间5月15日16:00。
无上网条件者可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借用设备报名。
五、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为每人每科70元。
2008年9月1日―4日,考生可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有关纲及考试用书的征订请与省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联系。联系人:曾青松 联系电话:87890205
本通知公示网址:
武汉人事考试网 WWW.whptc.org;武汉人事人才网WWW.whrsj.gov.cn;武汉人才网 WWW.job98.com。
武汉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