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价格鉴定师《价格政策法规》第四章讲义(2)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二)价格社会监督和价格举报

  1. 价格社会监督的概念及其与价格监督检查的区别

  价格社会监督是指非国家权力机构对价格行为进行的监督,它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其主体很广泛,包括消费者协会、职工价格监督组织、居民委员会等组织以及消费者和新闻单位。

  例题4-3(多选)价格社会监督的主体包括( )。

  A 物价检查所 B 消费者协会

  C职工价格监督组织 D居民委员会

  E村民委员会

  答案:BCDE

  2. 价格社会监督的种类

  (1)职工价格监督组织的价格社会监督

  (2)消费者组织的价格社会监督

  (3)居民(村民)委员会的价格社会监督

  (4)消费者的价格社会监督

  (5)新闻单位的价格舆论监督

  3.价格举报

  价格举报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书信、来访、电话等方式,向价格主管部门投诉、检举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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