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价格鉴证师辅导:刑罚的具体运用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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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量刑:从重、从轻应在法定刑限度内判处;减轻应在法定刑以下;还可根据特殊情况,经最高院核准,也可在以下处刑。
  2、累犯:掌握累犯的概念,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以及特别累犯的概念。
  3、自首和立功:自首的概念当中,要掌握两种情况,并把握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
  立功:概念,一般立功和重立功,自首又有重立功的,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4、数罪并罚
  5、缓刑:缓刑的条件,什么情况不适用缓刑,缓刑考验期,以及新犯的罪和新发现的罪的判处。.
  6、减刑:概念,掌握可以减刑和应当减刑,特别注意应当减刑的六个方面;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
  7、假释:概念和假释期限、条件
  8、时效:
  参考试题:
  1、刑罚的基本特征:(  )
  A.只适用于犯罪分子;
  B.刑法明文规定;
  C.只能由法院依法定程序;
  D.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
  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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