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案物品价格鉴定
根据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国清[2000]3号文件、四川省人九届十一次会议通过并颁布的《四川省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管理条例》,国家计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计办[1997]808号)等文件规定,涉案物品,即行政执介组织都无权对涉案物品进行价格鉴定。法机关、司法机关和仲裁机构在办理行政、刑事、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物品进行价格鉴定时,都应委托各级价格部门设立的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定。各级价格部门设立的价格认证中心是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唯一合法的机构,其它任何机构和中介组织都无权对涉案物品进行价格鉴定。
我市市县两级经过国家发改委和省批准设立的价格认证机构有8个,具有复核资格的价格鉴定师1人,取得全国注册价格鉴定师14人,取得价格鉴定评估资格80人。是一支专业性强、有鉴定评估资格的队伍。鉴定公正,服务质量高,鉴定时效快。
按照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在办理案件中涉及的物品(包括土地、房地产、资源性资产、理赔物、抵押物、应税物、无主物、事故定损、工程造价及其他各种标的)都应委托物价部门设立的价格认证中心进行价格鉴定。若案件当事人或委托律师对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中涉及的物品没有委托物价部门设立的价格认证中心进行价格鉴定时,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及时申请要求办案审理机关委托到按管理权限设立的价格认证中心进行价格鉴定。
2000年—2002年我市价格认证机构共受理涉案物品价格鉴定4015件,其中,受理公安机关委托1270件,检察院26件,人民法院1989件,行政执法机关37件。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标的金额10856万元。
二、交通道路事故物损价格鉴定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物损鉴定办法》规定,为了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物损价格鉴定管理,规范鉴定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当事人委托,全市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物损有争议的车辆、车载物、道路、地面附着物、各类设施及其它物品的价格鉴定共同380件,标的金额165万元。
三、价格认证机构
1、达州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法人:杨泽贵电话:0818-2373714
2、通川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法人:李松贵电话:0818-2144204
3、达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法人:蒋国伟电话:0818-2653101
4、开江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法人:杨贵炳电话:0818-8236611
5、竹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法人:冯旅滨电话:0818-6236966
6、宣汉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法人:周项生电话:0818-5230390
7、渠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法人:熊刚电话:0818-7322445
8、万源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法人:冯雪梅电话:0818-8622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