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鉴证师资格考试辅导:价格纠纷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工作管理办法》,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认证中心承担价格纠纷调解职责。价格认证中心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消费者、经营者、行业组织之间的价格争议开展受理、调查、调解和处理。价格争议调解处理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价格争议书面申请书和有关证据材料;
  二、审查资料,确定是否受理;
  三、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启动调解程序;
  四、调查、调解、处理(若发现当事人有价格违法行为,转依法立案查处程序);
  五、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
  六、结案,资料归档。
  异议处理:当事人有权就价格争议事项另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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