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经济师政策解读!(职业资格互认、考试科目及专业、证书效力)

发布时间:2020-06-05 共1页

各职业资格之间互通互认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第十六条

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 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 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考试科目及成绩有效期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均设《经济基础知识》 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经济基础知识》为公共科 目,《专业知识和实务》为专业科目。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 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注:19年通过一门考试,不进行累计,新政策从2020年开始实施。

专业设置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和高级经济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 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 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10个专 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工作 需要选择其一。

工商管理 原:工商管理、商业经济

运输经济 原:公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运输、邮政

建筑与房地产经济 原:房地产经济、建筑经济、

知识产权 新增专业

证书效力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 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专业分别颁发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和知识产权师证书。

2020年初级经济师考试报名预计在7-8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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