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09 共1页
考试级别和科目
(一)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取得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5年内有效。自2020年度起,参加我省高级经济师社会化评审的人员,须在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后,方可申报。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者,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
(二)此项考试为电子化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客观题结合。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详情点击《2020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简章》查看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