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18 共1页
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申请人需取得相应的普通话证书。
申请人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水平,学校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并取得由国家语委统一印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证书须加盖省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章和钢印,否则无效。(说明:普通话证书在后期认定现场确认时才需要,笔试、面试时不需要提供。前期教师资格科目考试是不需要提供普通话合格证材料。)。
普通话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每级各设甲、乙两等,共三级六等。 | ||
有关从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达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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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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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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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外教育单位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 高等学校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三级甲等,其中,现代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 对外汉语教学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 |
普通话一级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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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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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一级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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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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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二级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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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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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二级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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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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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三级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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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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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三级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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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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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第二种类的教师资格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第二种类教师资格包括申请同学段不同学科的教师资格以及同学科不同学段的教师资格。(例如原认定了初中语文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初中英语教师资格;原认定了初中语文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高中语文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