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规范管理循环使用教科书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我省从2008年春季起建立义务教育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并从今年春季学期起已经开始实行循环使用。记者从4月8日省教育厅举行的第4次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各地循环使用教科书版本要保持相对的稳定,不得随意更换。从2008年秋季开始,从起始年级起,全省将统一确定循环使用教科书版本一至二种。
  省教育厅要求:循环使用的教科书出版时应在扉页上适当地方标明“本书由国家免费提供,循环使用”字样。循环使用的教科书作为中小学校的教育装备,属于国家财产,由学校集中管理,并分发给学生免费使用,不属学生个人所有。
  教科书循环使用过程中应做好登记、造册、发放、回收、保管、消毒、统计和补充工作。循环使用原则上三年为一个周期。从2009年起,财政将按照上述循环使用的国家课程教科书书款的一定比例安排资金,用于循环使用教科书的补充、更新,作为学校教科书循环使用破损、遗失和下一学期(年)学生人数变化的补充。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对教科书循环使用的管理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教科书循环使用的效果。各市、县(区)教育局要因地制宜制定实施细则,指导学校更好地推进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开展。各级教研部门要对因教科书循环使用而可能出现的上下年级、前后学期教材版本不一致导致教学存在一定困难的现象进行研究,指导学校做好教学衔接工作。各学校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建章立制,对教科书循环使用的工作流程、管理办法、使用要求等方面做出具体的规定,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目前纳入循环使用的教科书包括:小学《科学》,《音乐》、《美术》(或《艺术》),《信息技术》;初中《音乐》、《美术》(或《艺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今后循环使用的科目还可能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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