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教育局200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2008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漳教人[2008]22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0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2008年12月13-14日。
二、测试地点:漳州二中群英楼。
三、测试的原则、基本要求和方法依照《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与办法》;测试的主要项目及分值依照《福建省中职、中小学、幼儿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四、测试程序和要求
在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指导下,专家组根据申请测试人员的专业拟定若干试讲课题,申请测试人员围绕试讲课题拟写教案(教案内容量控制在45分钟的讲解时间内),并各打印3份,于测试时交专家测试组。
测试时,专家测试组根据申报人提交的教案,指定某一部分内容作为试讲内容,说课、片断教学不超过20分钟。试讲后,专家测试组根据申报人试讲情况和测试项目内容,提出面试题目,请申请人答辩,面试题目不少于2个,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专家测试组根据试讲、面试情况综合评分,确定总评等级。
五、拟写教案指定教材和范围
1、高中教师和中职文化课教师各科均选用我市统一的2008-2009学年高一年新课程实验教材版本(必修一),范围为第2、3章(单元)各选一个课题,每个课题为一个课时的内容。高一年没有开设课程,顺延用高二年上学期课本,指定章节与高一年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