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10名农村学校特招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江阳区乡镇公办学校在岗代课教师,高中及以上学历,连续教龄10年及以上,年龄45岁以下(有效身份证记载公历为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知识技能和工作能力(见《江阳区2009年7月公开考试招聘农村学校特招教师职位情况表》)。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农村学校特招教师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09年6月11日—1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二) 报名地点:江阳区党政楼三楼教育局人事股。
(三)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任教单位的现实表现及连续任教十年及以上证明,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生育证明,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照2张。
如本人不能到场报名的,受委托人还须持报考者本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报名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并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由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报名缴费: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照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用100元。
(六)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09年6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凭报名时的有效身份证明和缴费凭据到区教育局领取笔试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须由本人出具委托书并提供本人和代领人有效身份证明。
三、考试
(一)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见《江阳区2009年7月公开考试招聘农村学校特招教师职位情况表》。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二)笔试
1、笔试科目:见《江阳区2009年7月公开考试招聘农村学校特招教师职位情况表》。《公共基础知识》可参考成都时代出版社出版的《公共基础知识参考资料》(咨询电话:6111008)。《专业知识》指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育政策法规等与教师职业相关的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
2、考试时间:2009年7月4日
8:00—9:30 《公共基础知识》
10:30—12:00 《专业知识》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09年7月14日12时前通过“江阳人才网”(http://www.jyrc.gov.cn)公布。
5、笔试查分事宜: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需查分,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于2009年7月15日18时前到区人事局(电话:3123621)提出查分申请,填写《应试人员查分申请表》。查分结果有变动的在2009年7月20日时前通知考生。如涉及面试入围考生有变动的,同时通知到所涉及的人员。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应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注意到区教育局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的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成绩的计算和公布:
1.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专业知识×50%。
2.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3.成绩公布
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职位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序,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由招聘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主管部门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递补,并组织进行体检和考核。
(五)时间:体检、考核工作在2009年8月底前完成。
五、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在“江阳人才网”(http://www.jyrc.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人事局审批,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被聘用人员聘用到原代课村小,除学校布局调整外不得要求调动。
六、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3123621(区人事局) 3123593(区教育局)
二OO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