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09年补修两学合格者于9.30日发放证书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为配合今年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工作,东莞市教育局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将从今天开始到31日接受报名,进行教师资格认证心理学、教育学课程培训。

  符合这次课程的培训对象包括:具有非师范教育类本科以上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拟申请认定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教师资格的人员;具有非师范教育类专科以上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拟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具有东莞市户籍或人事档案挂靠在东莞人才交流中心的以上人员,均可报名。

  本次培训的心理学、教育学课程将安排在9月19日进行考试,经考核合格者于9月30日发给相应层次的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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