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2009年沈阳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首次实行网上报名,申请认定时间为10月20日至10月27日。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据介绍,申请者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语文教师应具备二级甲等以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