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09年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2009年下半年长沙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能力测试成绩将于11月20日下午在本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分,凡面试成绩合格者(60分以上,含60分),即可领取教师资格证

  一、领证时间及地点:

  1、申报初中或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学员,到相应各区县教育局人事科领证。具体领证时间请直接与各区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

  2、凡在长沙市政务中心申报的学员,即:申报高中或中专教师资格证的学员,请于2009年12月9日-11日凭本人身份证及毕业文凭到长沙教育学院教学楼一楼领取(代领证者须带本人身份证及办证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文凭原件)。

  二、凡已递交初中教师资格证而面试成绩未及格学员,请务必于12月9日  -11日到长沙教育学院一楼领回初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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